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的指导下,2022年5月,成都外国语学院(原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发起成立了四川省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盟。联盟为省内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工作协同平台,目前主席团成员单位共有41所,涵盖了全省所有民办本科院校。联盟的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思政课改革创新,建立了研究协同和工作协同机制,推动会员单位之间进行经验交流、信息共享、互学互鉴,强化研究协同和工作协同,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理论研究、学科建设、思政课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和服务社会水平,发挥联盟的区域辐射带动和行业示范引领作用。
联盟先后召开了四川省民办高校马院建设研讨会暨联盟年会、成渝地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讨会等学术会议,举行三届四川省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教学能力大赛。2023年9月,发布了四川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分会(民办本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61项。2024年5月,第二届四川省民办本科高校思政课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升格为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主办。2024年10月策划举办“守正创新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线上系列集体备课会”,已经连续举办三次。2024年12月,主办了四川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专家研讨会。联盟将打造全省民办高校马院的学习交流平台、教学提升平台、科研协作平台和人才汇聚平台,以此促进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建设和思政课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发展。
联盟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思政课改革创新,推动会员单位之间进行经验交流、信息共享、互学互鉴,强化研究协同和工作协同,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理论研究、学科建设、思政课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和服务社会水平,发挥联盟的区域辐射带动和行业示范引领作用。
(2024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联盟名称:四川省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盟。
第二条 联盟性质:联盟是在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指导下的四川省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工作协同交流平台。联盟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 联盟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思政课改革创新,推动会员单位之间进行经验交流、信息共享、互学互鉴,强化研究协同和工作协同,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理论研究、学科建设、思政课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和服务社会水平,发挥联盟的区域辐射带动和行业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章 理事(会员)单位
第四条 理事(会员)单位申请。本联盟由四川省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自愿申请加入。
第五条 联盟发起理事(会员)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成都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成都锦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成都东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工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吉利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绵阳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成都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六条 理事(会员)单位权利与义务:
(一)积极参与本联盟举办的学术与教学等重要活动。
(二)加强理事单位之间的交流与联系。
(三)对本联盟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并进行监督。
(四)有自愿加入及退出权。
(五)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与其他会员单位沟通交流。
第七条 联盟经费:
(一)联盟不收取会员会费。接受捐赠、政府资助等其他合法收入。联盟开展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如联盟课题评审、优秀论文评选、以书代刊出版论文集等活动经费由联盟单位众筹。
第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联盟设立秘书处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联盟日常联络事务。秘书处设在成都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十条 联盟设立轮值主席单位,轮值主席由联盟发起单位担任,任期一年,每年5月或6月进行交接。首任轮值主席设在成都外国语学院。
轮值主席单位每年召集一次联盟会员大会,围绕联盟事务和某个主题,组织联盟论坛等活动。
第四章 章程修改和终止
第十一条 章程修改或因故终止,须经联盟表决通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四川省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盟讨论通过后生效,联盟有最终解释权。
四川省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盟
2022年5月22日